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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律师庭前准备、庭后总结、庭审注意事项

e律师2020-05-25

  诉讼律师最能够体现出价值的无非就是庭审这一步骤,很多律师在庭审前都有些紧张,其实说到底也就是经验不足,不知道如何下手,从哪些方面入手去了解跟预习。那么今天就来给大家讲讲,在庭审前后有哪些工作要做。



一、庭前准备工作


  诉讼律师的工作目标是说服法官,从工作成果的最终转化对象分析,诉讼律师应当努力辅助法官工作。因此,与法官沟通交流的每一次机会都值得重视,律师应当抓住每一次机会,向法官呈现观点,澄清事实。纵观诉讼工作整个过程,庭审是律师与法官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最主要场合,因此,出庭工作应当受到重视。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良好的出庭表现离不开充分的庭前准备。


  1.熟读卷宗,重要事实达到背诵的程度。


  在取得案件材料后,天同律师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阅卷(如何阅卷,可参阅朱赫律师《民商事诉讼的基本功——律师应当如何阅卷》),制作阅卷笔记。庭审前,再次熟悉卷宗也是必要的工作,熟读卷宗可以在法官提问时迅速定位到卷宗位置,对于法官提出的偏门事实问题也能够从容应对,避免庭审重点被转移。因此,熟读至背诵程度不为过。


  2.制作庭审思维导图。


  庭审思维导图是在对案件精细研究的基础上,预判案件争议焦点,从预判的争议焦点出发,列明我方观点,列明事实依据、法律依据。预判不利观点,并列明应对的观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开庭陈述、法官询问、法庭辩论环节均可制作庭审思维导图。


  3.脑海中预演庭审流程,整理逐字稿。


  开庭前脑海中预演庭审流程和准备逐字稿可以核验庭审准备工作是否有遗漏。逐字稿的内容一般涵盖庭审全流程发言内容(以一审程序为例),包括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内容及证明目的、辩论意见、合同重要内容节选、法律法规检索、案例检索等。


  4.庭前组织团队讨论案件,必要时可准备模拟法庭。


  我发现合伙人开庭之前特别兴奋,总要找人battle,这样做好处确实多多,既能多维度发掘对方可能的攻击或者防御的点,又能锻炼队伍,出庭时还能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


  5.其他准备工作。


  (1)庭前与法官的沟通:提交补充材料、了解对方是否提交补充材料,如有,阅卷。
  (2)可视化图表、法律法规及案例检索报告在前期的准备工作中已经完成,可视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3)再次核验出庭材料是否有遗漏:卷宗、法律文书、证据清单及材料、新证据原件、庭审提纲、可视化图表、检索报告、相关文书的电子版、多备一套我方材料。
  (4)准备新证据原件,逐项核对避免遗漏,非新证据的标明其在原审卷宗中的位置。
  (5)二审和再审案件需将对原审事实认定部分有异议的地方标明。
  (6)准备律师袍、领带、徽章、优盘、笔、记录本(一般不用电脑记录)。


二、出庭工作注意事项


  根据庭审流程,庭审注意事项清单主要涵盖开庭陈述、法官询问、辩论环节等过程(关于证据交换环节可参阅胡雅培律师《带你看一场证据交换庭审背后的博弈》)。


  (一)开庭陈述


  开庭陈述的作用是吸引法官注意我方主要观点,并且使其印象深刻,达到说服法官的初步目的。


  1.开庭陈述内容主要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在疑难复杂案件中,简明扼要向法官呈现案件事实也有其必要性。


  2.开庭陈述的目的在于让法官有兴趣听并且能够听懂我们的观点,因此,开庭陈述不同于宣读起诉状,应当脱稿、突出重点、简明易懂,尽量避免炫技使用晦涩的语言。


  3.开庭陈述的表达还要注意语速、停顿,并与法官有眼神的交流,关注是否与法官在同一节奏,记住法官疑惑的地方,并视时机解开其疑惑,开庭陈述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二)询问环节


  开庭之前,法官往往已经有了问题清单。再审案件中,法官询问的问题往往是案件的关键节点。因此,律师也应当重视在询问环节的表现。


  1.鉴于法官询问环节的重要性,开庭前也需要尽可能的预判法官可能询问的问题,并结合我方观点、对方可能的反驳或者抗辩,详细列出答案。


  2.遇到陌生的法官时,可以通过阅读法官在先的裁判文书,总结、熟悉其案件审理思路,为庭审提供帮助。


  3.法官询问的往往是事实问题,因此,庭审前,对于重要的事实问题应当与当事人进行核验,并通过工作联系函、会议纪要等方式进行确定。


  4.在回答法官问题时,应注意客观如实、直接重点、肯定地回答法官的问题。对己方有利的问题,回答时可以简要附带己方观点(特别是在再审审查阶段的询问程序,可能没有辩论或者举证质证环节,回答事实同时简要附带己方观点显得尤为重要)。对己方不利的、绕不过的问题,可以视情况阐述原因,争取起到刮骨疗伤的作用。对于未核实、不清楚的问题谨慎回答,禁止虚构事实。


  5.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人们往往更信任眼睛看到的事情。在法官询问环节和辩论环节,可以选择适当的时机引导法官查阅证据。


  6.在此阶段应注意根据法官的提问总结法官的思路,关注法官的反馈,视情况着重强调某个问题或者解答法官的疑惑,如有必要,可以在辩论环节补充或者强调。


  (三)辩论环节


  在前述环节的基础上,法官将总结本案争议焦点,此时,代理律师可以在前述环节的基础上,阐述辩论意见。


  1.针对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不宜采取无所谓的态度。如有必要,可以申请补充争议焦点或者细分争议焦点。


  2.首轮发表意见应当在前述程序的基础上,全面地陈述己方意见。


  3.在双方全面阐述辩论意见后,可以针对法官疑惑的问题、先前没有论及的点再次强调。


  4.论而不辩是辩论环节的一个小技巧,在对方偏离庭审争议焦点或者过多关注无关紧要的细微问题时,应避免与其纠缠,以免偏离焦点。


  5.语言表达以精炼为宜,避免车轱辘话来回说,特别是在法官强调庭审效率的时候,更要注意这个问题。


  (四)庭审其他注意事项


  1.基于庭审效率的考虑,最后陈述阶段要说最能打动法官的话。


  2.关于笔录签字。鉴于庭审笔录是法院固定当事人陈述的重要书面文件,因此,在发现笔录记载有误时,可以向书记员说明,进行修改,记得在修改处签名。同时,在查看笔录时,若发现庭审中表达有遗漏的,可以在庭后代理意见中补充。


  3.注意庭审礼仪,懂得尊重


  (1)尊重法庭,着正装,穿律师袍。


  (2)用认真、专业的态度说服法官,不误导法官。


  (3)尊重对手,有礼貌,不攻击对手。


三、庭后工作


  庭审结束不意味着代理工作结束,庭审结束后,天同律师亦有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


  1.庭后复盘。庭审结束后,出庭律师会组织大家就法官关注的问题、法官的思路、双方的庭审表现等事项进行复盘,总结经验教训,庭后复盘还服务于拟定庭后代理意见。


  2.向法官寄送庭后代理意见。庭后代理意见不是缩减版或扩充版的再审申请书或者答辩意见,要深入和升华。在拟定代理意见的时候,可以想象法官在写本院认为部分的时候可能会怎么写,以此思路指导代理意见思路。


  3.及时反馈法官要求补充的材料并回复法官提出的问题。


  4.庭审结束后,将各方当事人后补充的材料扫描并入卷。


  5.提交庭后代理意见后,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提交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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