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社会中调解矛盾和关系的一个沟通和表达的缓冲器,但并不是解决矛盾的中枢,中枢是法院,商事中再算上仲裁。
现在法律法规体系庞杂,普通人没有时间掌握如此专业的法律知识。律师的存在是社会分工的一种体现,将现实的矛盾和一些需求(如上市等)对应到相关的法律中,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普通人遇到问题采取的措施很多是堵政府大门,或者上访,有部分原因是因为这样的方式很简单不要过大的脑力活动,但这样解决问题的办法可谓是低效。
在解决问题中,需要很多行业术语来降低沟通成本,以便更好的解决问题和表达诉求。律师的存在,对问题描述和解决方式,都有很好的规范,提高社会的效率,以及和谐程度。
在面对国家机关或者强势大公司时,个人的力量是薄弱的。如近年来平反的冤假错案,以及你买房签订合同时,面对的是强势的房地产商书写的格式合同,这时如何对抗国家的权力,对抗一般生活中强势主体的这种不平等,来保证你的权利,律师的存在是一个很好缓冲器,律师在维护你的权利。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律师不会成为国家部门, 对抗政府违法行为的不会是政府部门,另外,自由职业的律师,才会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这样才能解决一般的人与人之间、或人与公司、公司与公司间的社会问题。
法院是中立的主体,裁判不能下场踢球,如果一个足球比赛,场上的裁判也开始为双方踢球了,那么当他进行裁决的时候,就没有公信力,两边当事人,很难相信裁判没带有主观性,对另一方是否有偏袒,说不清楚。
权威机构第三方独立的身份很重要,为了保证这个独立公正性,他就不能介入到具体案情里面为任何一方提供服务。
比如,为什么会有会计师、房屋中介机构、课外补习班、心理咨询师等等,跟为什么有律师是一样的道理。
整个人类体系能够生存及发展,国家能够和谐运行,其实都是靠着一个个规则来约束每个个体,基本的规则就是法律,它是保障安居乐业的基础。
而这种大的规则,其实在个体生活中,并不是每时每刻都会用到,比如没有纠纷,你就和律师或者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打交道,没有生病,你就很难和医生打交道。
其实,这就是社会分工,原则上,如果一个人什么都懂,他自己什么都可以解决,也许就没有和其他人求助的必要。
但是随着这个体系的发展,有一些专业化的分工诞生,在这个分工里面,从业者,越做越专业,那么就是所谓的专家。当一个人,认为自己需要专业服务的时候,就形成了协作。
律师这个职业并不与其他职业从本质上有什么特别,就跟心理咨询师、会计师一样,你遇到事情了,有这么一群常年做这个事的人,你可以选择他们为你提供服务,节省时间、提高效果。
如果你遇到纠纷,你也可以自己处理,这个在现在的机制下,依然可以实现。
就跟你有病了,自己吃点药,睡一觉,也可能会好一样。
只不过现在的律师,大多数会过于强调自己的能力和实力,给当事人一种没他不行的感觉,但其实有些纠纷,当事人自己也可以进行处理,没有绝对化的选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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